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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胡凌 法理学 第六讲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主要内容 法律思维除魅 知识在法律过程中的结构性分配 法律解释方法 是否存在纯粹的法律思维方式? 理想类型:自足的法律体系 原则、规则、概念 逻辑推导出结果 不变的体系应对变动的社会 法律人共同体的存在 现实 基本的说理和逻辑推演 司法的实质是判断 依据经验的判断 先有判断再有论证 两类案件 规则明晰:不需要上法院,事前和解,三段论 规则不明:需要解释、权衡与判断,修辞 知识在司法过程中的分配 认定事实:和常人一样 适用法律:更加熟练、有经验 审级制度:事实审与书面审 陪审团的作用 法律解释方法 抽象出一般原则 类推 文意解释 原意解释 扩大解释 法律解释的实质 并非从语言推导而来 但需要一定的文字联系 例证:两高关于网络诽谤与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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