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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doc

发布:2015-07-27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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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暂行)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计算机)是计算机各指定一名计算机维护员,协助对计算机进行管理,并具体负责本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 计算机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负责排除计算机维护员的技术指导;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自行解决。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不得在工作时间随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数据或文件。 第十三条 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危害系统运行的游戏与无关软件;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第十四条 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 第十五条 有关利用院网络综合性对外宣传、发布信息等方面的工作由相关单位和部门采编,院办公室审核、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管理员发布。 第四章 OA系统用户义务 第十六条 每个OA系统用户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为安全起见,口令应自行定期更改。用户名和口令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得盗用。 第十七条 所有OA系统用户上班后(上午8:30)必须及时登录系统和办公小助手,查阅待办事宜、个人收件箱及其他信息。办公小助手应保证工作时间在线。为提高系统效率,用户在处理完当前工作后,应及时退出系统,减少并发用户数。 第十八条 院办公室负责在OA系统中发布院重要消息、通知和通告。院各部门需要在OA系统上发布内部信息和通知、通告等,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可以通过OA系统发布。 第十九条 不得将在OA系统内阅看的文件或资料,以保存到其他介质上的方式或以人工摘录等方式带出院外,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危害院和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活动以及危害OA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条 由院纪委和科技处信息中心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在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2013年12月23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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