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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采购(副本).doc

发布:2017-06-18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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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采购 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编号为“2017LJHZ0304”)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质疑一: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中第二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许可证”,而货物需求中同时又含有部分医疗器械及药品,在项目不分包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如若不需提供,是否违反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答:(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前置条件,没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应该是办不下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许可证。 (2)按招标文件执行。 2、质疑二: 货物需求[个体防护装备]类1.一次性连体隔离防护服是需要医用类还是工业类,如是医用类,是否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8.N95口罩要求品牌3M,是否可以提供其他品牌同类产品? 货物需求[现场消灭装备级药品]类1.电动喷雾器并没有详细参数,可否提供详细参数方便我司报价? 答:(1) 货物需求[个体防护装备]类1.一次性连体隔离防护服当然是医用的,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8.N95口罩要求和品牌3M相同质量,可以提供其他品牌同类产品。 (2)货物需求[现场消灭装备级药品]类1.电动喷雾器只是带充电式农用普通喷雾器,没详细参数。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效力,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人:宿工 电话:0551 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04月05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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