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房公积金问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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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基数调整问答
⼀、住房公积⾦
1、住房公积⾦⽉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缴存额=职⼯本⼈上⼀年度⽉平均⼯资乘以职⼯住房公积⾦缴存⽐例(计
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职⼯本⼈上⼀年度⽉平均⼯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缴存⽐例
(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
【举例】某职⼯2016年⽉平均⼯资为6504元,则2017年度住房公积⾦⽉缴存额为
6504*7%+6504*7%=455+455=910元。
2、住房公积⾦的缴存⽐例如何确定?
答:2017年度,住房公积⾦缴存⽐例分别为单位7%,职⼯7%。
3、计算住房公积⾦⽉缴存额的⼯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缴存基数应按照职⼯本⼈上⼀年度⽉平均⼯资确定。2017年1⽉1⽇起新参
加⼯作的职⼯,应以该职⼯参加⼯作的第⼆个⽉的当⽉⼯资收⼊或以其新参加⼯作以来实
际发放的⽉平均⼯资作为其住房公积⾦缴存基数;2017年1⽉1⽇起新调⼊的职⼯,以调⼊
后发放的当⽉⼯资收⼊或以其实际发放的⽉平均⼯资作为其住房公积⾦缴存基数。
职⼯⽉平均⼯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资总额统计的项⽬计算。
4、住房公积⾦⽉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吗?2017年度上、下限⾦额是多少?
答:2017年度住房公积⾦⽉缴存额设上、下限,⽉缴存额上限为2732元,下限为306元。
按问题1解答的公式计算得出的⽉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
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确定。
【举例】某职⼯2016年⽉平均⼯资为20000元,则2017年度其按缴存⽐例计算出住房公
积⾦⽉缴存额=20000*7%+20000*7%=2800元。由于2800元超过了2732元,因此其2017
年度住房公积⾦实际⽉缴存额应为2732元。
【举例】某职⼯2016年⽉平均⼯资为2000元,则2017年度其按缴存⽐例计算出住房公
积⾦⽉缴存额=2000*7%+2000*7%=280元。由于280元不到306元,因此其2017年度住房
公积⾦实际⽉缴存额应为306元。
5、城镇个体⼯商户及其雇⽤⼈员、⾃由职业者2017年度缴存住房公积⾦的基数、⽐例和
上下限是多少?
答:城镇个体⼯商户及其雇⽤⼈员、⾃由职业者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为其2016年⽉平均收
⼊。缴存⽐例为10%-24%;⽉缴存额上限为4682元,下限为306元。
6、住房公积⾦年度是指哪个时间段?
答:住房公积⾦缴存年度是指当年的七⽉⼀⽇⾄次年的六⽉三⼗⽇。
7、单位为外省市城镇户⼝、农业户⼝职⼯缴存住房公积⾦的基数、⽐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与本市户⼝职⼯的计算⼝径均⼀致。
8、⼯伤职⼯缴存住房公积⾦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劳动关系的职⼯⼯伤后仍由单位安排⼯作岗位并由单位⽀付⼯资的,职⼯
住房公积⾦⽉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上⼀年度⽉平均⼯资收⼊计算;与单位建⽴劳
动关系的职⼯⼯伤后退出⼯作岗位的,职⼯住房公积⾦⽉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每⽉享
9、单位是否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缴存⽐例或缓缴住房公积⾦?
答: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缴存⽐例: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
的企业,且职⼯⽉平均⼯资⽔平不⾼于上⼀年全市职⼯⽉平均⼯资60%的;⾃设⽴之⽇起三
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型微型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型微型企业按照⼯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认定。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
会保险费的企业;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例缴存或上⼀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
损且职⼯⽉平均⼯资⽔平不⾼于上⼀年全市职⼯⽉平均⼯资60%的。
具体办理程序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缴存⽐例或缓缴住房公积⾦管理办法
的通知》(沪公积⾦管委会〔2016〕10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缴存
⽐例或缓缴住房公积⾦操作细则〉的通知》(沪公积⾦〔2016〕97号)规定执⾏。
⼆、补充住房公积⾦
1、参加补充住房公积⾦的单位是否可以有选择性地为部分职⼯缴存补充住房公积⾦?
答:不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为与其建⽴劳动关系的所有职⼯
缴存补充住房公积⾦,即补充住房公积⾦缴存职⼯⼈数应与住房公积⾦缴存职⼯⼈数⼀
致。
2、2017年度计算补充住房公积⾦⽉缴存额的⼯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计算补充住房公积⾦⽉缴存额的⼯资基数应与住房公积⾦的⼯资基数是⼀致的。
3、补充住房公积⾦的缴存⽐例如何确定?
答:2017年度,补充住房公积⾦缴存⽐例分别为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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