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第三方评估发挥其作用-上书房信息咨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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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如何发挥其作用?
作为监管政府的创新之举,第三方评估价值究竟何在?第三方评估究竟发现了哪些问题?第三方评估本身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才能达到常态化?
一、价值显著
对公共政策落实开展全面督察,在我国并非首次提出,但在政策督察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这一在国内外公共政策学界早已成为共识的做法,却是我国政府在其正式会议文件中首次公开提出。
2014年是第三方评估元年,它给全社会一个信号,今后第三方评估将会成为政府管理中的一个常态化的事情。第三方评估也将在中国逐步火热起来。
以国外经验来看,如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等智库以及专业机构一直都是美国公共政策评估的活跃力量,其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第五方评估已经成为基本常态和程序式表达。而我们国家以往的评估多数是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的内部评估,评估效果和公信力难免受损。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因为其利益超脱性而使得评估结果更具公正性,同时专业评估机构也更加权威性。业内普遍认为,这种第三方评估只要能够加以机制化运用,不仅可以成为政策制定者手中科学有效的评判依据,更能成为对执行不力者的问责利器;反过来也可以成为政策执行者进行反馈评价的有效渠道和途径,从而对政策制定者进行反向监督与问责。
二、对症下药
每一轮第三方评估下来,就能反映出很多问题。在一些省的评估报告中了解到,有些部门的涉企检查依然较频繁,比如在调研中,有部分的企业反映,消防验收‘潜规则’明目张胆,甚至在填写登记表时问企业是人大的还是政协的,如果是人大的事就好办些。
中介服务收费也加重企业负担,多家江苏省企业反映,一个项目的环评、节能等评估费用,加起来需要50万元左右;又如深圳市某企业反映,某中介机构仅将企业提供的申报书稍作修改,就收取了30多万元中介费。
此外,围绕着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反映的问题还有很多,一些前置审批权限没有同步下放,企业仍需赴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内蒙古就有企业反映,自治区政府将一些公路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盟市,而土地预审权仍留在自治区政府,该企业在鄂尔多斯0.22% 资金 研报市的公路项目,虽然在市里核准时已经做过环评、水土保持论证等评估,但在自治区办理土地预审时,还需在自治区重新办理评估。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审批事项互为前提,使得企业不知所措。例如《煤炭法》规定,企业经批准获得煤炭经营资格后,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煤炭经营许可,企业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政策规定互为前提。
此外,部分垄断性强的领域民间资本仍难进入。
剖析多轮评估中的各种问题,第三方评估以中立的立场、科学的调研方式,找准症结,对症出招:如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把石油、电力、电信、城市基础设施等垄断型较强的领域和行业作为民间资本开放的重点;尽快出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建立中介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中介机构服务加强规范和监管。
三、三大因素确保常态化
1、独立方可真实。
整个第三方评估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是独立进行的。首先是独立制作评估方案,包括评估的范围、对象等;其次是独立组织评估,没有依托其他部门或机构;第三是独立分析,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真实直面问题,以政策要求为参照系,拿出判断;最后是独立撰写报告。
为了确保评估真实有效,全国工商联还开展了再评估,第一次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通过部门自查反馈的处理情况,和企业反馈的现状来跟踪评估。此外,评估过程中不仅要听企业的声音,还要听地方政府的,更要去伪存真,以防止某一家企业的认识有所偏颇,对政策理解不到位。评估是进行时,不是完成时。它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各个业务归口单位对改革认识的程度也不太一样。
不仅要有第三方评估,更要有第四方、第五方评估。避免评估机构和政策制定的部门关系太近。
2、公开才能客观。
这里的公开,不是指公开企业资料信息,而是评估的结果应该对全社会有个公布,社会上对第三方评估的认识不足还会影响评估获取信息时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对此,国务院已经在制定关于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以后也要向社会公开,评估过程要公开,评估结果也要公开并且接受监督,防止有所曲解与偏颇。
3、制度确保长效。
工商联定期或针对某一政策组织更多的企业家聚集在一起来进行匿名打分、测评,比如采取匿名的方式,参与评估的企业家越多越好,这样才能保证获取的信息真实有效,听到“真话”。
对于第三方评估如何能更好的发挥其效用,重点政策和项目的评估必须有大牌学者尤其是要有非常重要的高级官员参与,同时请专业机构介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持独立性。我们国家的第三方评估还是做的太少,相关投入也很少。如果想做成长效机制,还要在数据处理和监测方面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得对参与评估的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其对政策的认识和评估的相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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