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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新城变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试验“三措一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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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新城变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试验“三措一案” 110kV新城变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三措一案” 批 准: 审 核: 工作负责人: 试 验 人: 2012年2月 22 日 110kV新城变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三措一案” 项目名称:110kV新城变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工作时间:2012年 2月22日——2012年2月23日 工作地点:户内主控室 现场负责人:刘永湘 安全监护人:刘永湘 技术负责人:刘永湘 工作负责人:刘永湘 工作人员: 黄小雄、代俊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 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充电机带全站二次负荷运行,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2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变电站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1#至4#充电机提供直流母线电源,将电池组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 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中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 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放电端子排接线端子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拉开“电池组投入空气开关”,合上“放电空气开关”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 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2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2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并做好记录。 8、后5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 电(2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站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断开上“放电空气开关”,检查“电池组投入空气开关”在合闸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104),充电限流2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 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蓄电池投入运行,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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