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荐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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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度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指南
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在结合《武汉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和《武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围绕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八大产业开展创新研究,重点加强光电子信息、生物与健康两大产业集群的人才培育,为武汉优秀科技人才快速成长提供平台。
一、青年科技晨光计划
围绕武汉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试点)企业青年科技人员的资助力度,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立足于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研发工作;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本类计划单项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40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晨光计划的青年科技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应符合“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管理办法”对申报人资历的有关要求。
2、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其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有两名以上科研合作伙伴,有导师指导。
3、申报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4、申报单位应是所在地在武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申请单位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5、申报单位应本着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人是否为本系统重点培养对象等进行严格审查。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进行上报。
(二)支持方向
申报的晨光计划项目应紧密结合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靠近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前端,有重要应用开发前景,与企业需求有所对接的应用基础或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鼓励申报人针对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开展科研工作。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
(1)申报人有关学历学位、身份证、职称、荣誉、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等;
(2)已发表的能证实申请者科研能力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的论证(成果报告);
(3)企业申报对象需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文章被SCI/EI/ISTP索引情况证明;
(5)与有关合作单位的协议或其他有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达 联系电话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
以武汉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为申报主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既有学科前沿、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性科技创新团队。本类计划单项项目支持额度为2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15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为武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中的科技创新团队。
2、申报本计划要求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具有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支撑人才、技术装备基础和环境条件。科技创新团队成员8-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项目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的支持。
4、项目申报者须以团队为基础,以团队带头人牵头的方式进行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支持方向
申请的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应在国内同行中达到较高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产业化推广潜力。科研团队成员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合理,创新基础较好,能力较强,具备连续3年以上合作基础,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
(1)申报者有关学历学位、身份证、职称、荣誉、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等;
(2)已发表的能证实申请者科研能力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的论证(成果报告);
(3)企业申报对象需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文章被SCI/EI/ISTP索引情况证明;
(5)成果应用证明、评价及与有关合作单位的协议
(6)其他有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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