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银行营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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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特征和职能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但与一般工商企业又有不同,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 一般工商企业经营的是物质产品和劳务,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 2、商业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但又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 专业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只限于办理某一方面或几种特定的金融业务,业务经营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则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综合性。 3、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 三、商业银行的职能 ——信用中介职能 ——支付中介职能 ——信用创造职能 ——金融服务职能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 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资金投向各部门。 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实现了资本的融通。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商业银行吸收资金的成本与使用资金的收益(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间的差额,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商人”。 2、支付中介 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人、出纳人和支付代理人。 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 基础: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 过程: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 实质:商业银行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创造功能。 4、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利用其在发挥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借助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 通过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既提高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加强了银行与社会联系,扩大了银行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获得了不少费用收入,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一、从组织结构上看 有总分行制 单一银行制 二、从业务结构上看 有全能银行制 银行分业制 三、从所有权结构上看 有股份制银行 独资银行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单一银行制度有以下优点: ——限制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业务经营灵活性较大; ——内部层次少,管理较容易。 单一银行制的缺点也很明显: ——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业务受限制,削弱了竞争力; ——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 ——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2)总分行制 总分行制又称分支银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总分行制有很多优点: ——分支机构多,分布广,易于扩大业务规模 ——分散经营,分散风险 ——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提供便利金融服务 ——便于金融监管 分支银行制度也有一些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 原因: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 ——管理困难 原因: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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