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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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参考模板)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安装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检验人员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签字的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须有授权书)、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报告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查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或技术处理后数据,有最大、最小值要求的要分别填写实测最大、最小值;无数据要求的,可填画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画“/”。 “检验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报告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有“★”的项目,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年)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8、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无此项”项处理。
9、本报告结论页须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
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 设备注册代码 302011010120 使用单位 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日期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型号/
改造后型号 产品编号 维保单位 电话 设备技术参数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 ° 输送能力 P/h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长度 m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仪器设备选用 □万用表、□钳型电流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转速表、□照度计
□其它
仪器检定、精度:□符合/□不符合 仪器设备状态完好:□符合/□不符合 检验环境条件确认 □具备检验条件/□因不符合( )的原因,不具备检验条件。 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查
结果 检验结论 1
技术资料 1.4
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驱动转向站2.2
防护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3
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2.5
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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