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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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首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学生项目评比)活动指南
第七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评选(简称“电脑作品评选”)暨首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创新实践活动”)由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活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倡导“重在参与”的精神,面向大多数生,[2000]35号文件中不同学段的模块设置,结合各地信息技术教学实际,适当增加一些前沿性的知识。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校校通”工程的作用,积极推进网络考试。
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由主办和支持单位授权全国组委会颁发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证书,作为学生的信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持有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证书的学生可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电脑作品制作比赛。
各地组委会按要求的时间自行组织考试,并将参加人员信息及成绩等数据上报省组委会,由省组委会上报全国组委会备案并申请颁发证书。
已经实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或中考、会考等评价体系的地区,可参照信息技术技能考核与当地的考核制度结合。由省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上报相关数据(试题内容、参加人员信息及成绩)备案,并申请颁发证书。
第二阶段:电脑作品制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比赛
电脑绘画(分初中、小学组)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也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直接通过模拟手绘效果完成的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每一组画不得超过5幅)、连环画。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图像素材的再加工,恰当地表达主题。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画面尺寸不小于1024×768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适合在通用的电脑显示器上显示。
作品容量小于20MB(非压缩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不提倡上报对照片或其它图像运用拼贴等再加工手段表达一个主题的作品。
电脑平面设计(分初中、高中组)
为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运用图形、图像处理工具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体现设计者理念的静态单件作品或系列作品(每一系列不得超过6幅),可以是:宣传广告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产品商标设计、产品包装设计、装饰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及符号标志设计等。
强调对平面设计三大基本元素:图形、文字、色彩综合运用表现的能力。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作品尺寸不小于1024×768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适合在通用的电脑显示器上显示。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以及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作品容量小于20MB(非压缩文件)。
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还需提交创作演示文稿(ppt))使用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信息的作品))JPG,分辨率为300dpi,并将原文件及创作说明的电子文档一起刻录成光盘。要求递交的光盘无病毒。
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还需提交创作演示文稿(ppt)征文内容:
字数要求:小学组选手字数不得少于1200字,中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选手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参赛办法:竞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参赛选手需登录“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申请报名序号。选手使用系统分配的报名序号登录投稿页面,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服务器。每位选手限投稿一篇,选手以往获奖作品不能参与本次征文竞赛。学生作品投稿后经过审核,24小时内在网站上发布。投稿截止日期2007年4月30日。
作品在网站上发布后,即可供广大中小学生浏览和投票。本次征文竞赛采用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两种方式,其中网络投票中每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短信投票请编辑作品序号发送至指定号码。投票截止日期2007年5月31日。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投票中,人气总票数(网络投票加短信投票)排名在前30名的作品直接进入复评。评审团将对其他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70篇作品进入复评。
作品点评:2007年6月1日,评审团将对入围复评的作品进行点评。2007年6月15日开始,选手和网友可以在NOC活动官方网站上看到点评内容。
第二部分:应用能力测评
■ 小学组
1.竞赛内容
(1)中文知识网上行
中文知识网上行即利用网络学习中文,包括中文知识和课文中的百科知识。中文知识,如成语、谚语、歇后语、名言警句、古诗词完形填空,故事题目和人物匹配等;课文中的百科知识,如利用网络查找课文中的人物、事物、景物、事件和专业术语的解释等。
(2)网络资源巧利用
网络资源巧利用即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完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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