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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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
务发展需要,设立了证券事务部、运营管理中心、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商务部、
金融市场一部、金融市场二部、政府企业市场一部、政府企业市场二部、业务发
展部、研发中心、软件部、软件二部、金融贸易软件事业部、电子渠道事业部、
媒体事业部、系统集成事业部和审计部等部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拥有 6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孙公司。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
尽职,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福华、康路和张燕生。
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
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
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
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
下列高风险领域:
1、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管理层面对经营风险,专业化经营,强化
管理,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坚持量入为出,最大限度
地降低经营风险,使公司近年的经营业绩一直保持稳定态势。
2、治理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框架图如下:
股东大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证券事务部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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