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暨首届国际东岳太极拳比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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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八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暨首届国际东岳太极拳比赛规程
一、日 期:2011年7月15日至18日
二、地 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三、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四、承办单位:浙江黄龙体育中心
浙江省武术协会
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北京市东岳太极拳研究会
五、竞赛项目: 武术各类拳种、各类器械的竞技(规定和自选)、传统单练、对练和集体项目和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六、参加办法:
(一)各国家、地区和国内各地体育局、武术组织、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体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社区、街道、村镇及世界各地东岳太极拳研究会均可组队参赛。
(二)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须5人(含)以上,男女不限。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达15人(含)以上的团队,可报随队裁判1人。随队裁判年龄在50岁以内,等级为二级(含)以上, 能操作电脑。确有裁判和组织能力的社团骨干,身体健康,经当地武术协会推荐,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随队裁判须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须交纳部分会务费,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教练和运动员)。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或须报第2名随队裁判人员的代表队,其所报随队裁判员会务费全部自理。
(四)每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报2项拳术单练、2项器械单练、1项对练和2项集体项目、1项集体综艺表演项目。不允许超报项目,对练项目不允许报陪练人员。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必须有伴奏音乐。
(六)集体综艺表演项目须20人(含)以上,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
(七)个人全能:凡个人单练项目达3项者(含拳、械),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凡东岳太极系列单练达3项者(含拳、短器械、长器械各1项),可单独计算东岳太极拳个人全能成绩。
(八)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达10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九)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可由保险公司出具集体名单的保险证明。
(十一)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免责声明书》(附件2)。《免责声明书》每人1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集体综艺表演大奖赛、个人全能大奖赛、总团体大奖赛及东岳太极拳个人全能大奖赛。
(二)个人全能、总团体、东岳太极拳个人全能、集体综艺表演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6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四)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儿童组(A组):
A1组: 6岁以下(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 6 ~ 7岁(2004年至2005年间出生)
A3组: 8 ~ 9岁(2002年至2003年间出生)
A4组: 10 ~ 11岁(2000年至2001年间出生)
3、少年组(B组):
B1组: 12 ~ 13岁(1998年至1999年间出生)
B2组: 14 ~ 15岁(1996年至1997年间出生)
B3组: 16 ~ 17岁(1994年至1995年间出生)
4、青年组(C组):
C1组: 18 ~ 24岁(1987年至1993年间出生)
C2组: 25 ~ 29岁(1982年至1986年间出生)
C3组: 30 ~ 34岁(1977年至1981年间出生)
C4组: 35 ~ 39岁(1972年至1976年间出生)
5、中年组(D组):
D1组: 40 ~ 44岁(1967年至1971年间出生)
D2组: 45 ~ 49岁(1962年至1966年间出生)
6、中老年组(E组):
E1组: 50 ~ 54岁(1957年至1961年间出生)
E2组: 55 ~ 59岁(1952年至1956年间出生)
7、老年组(F组):
F1组: 60 ~ 64岁(1947年至1951年间出生)
F2组: 65 ~ 69岁(1942年至1946年间出生)
F3组: 70 ~ 74岁(1937年至1941年间出生)
F4组: 75 ~ 79岁(1932年至1936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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