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下载可编辑
专业文档 精心整理
XX XX XX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XXX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0.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督和管理。
5.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0.3特点及质量目标
5.0.4准备阶段的监控要点:
5.0.4.1掌握和熟悉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
5.0.4.2掌握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指标及验收标准;
5.0.4.3审查分包单位资格;
5.0.4.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0.4.5审查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样品,材料经业主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订货和进场使用;
5.0.4.6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5.0.4.7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5.1抹灰工程
5.1
准备阶段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材料进场。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砂应过筛或用细砂,不得含有杂物。质控资料自审合格,隐蔽工程已验收,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审查质控资料,检查水泥的出厂日期、批号。合格者,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监督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材料进场。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砂应过筛或用细砂,不得含有杂物。质控资料自审合格,隐蔽工程已验收,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监理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审查质控资料,检查水泥的出厂日期、批号。合格者,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监督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
施工阶段
施工单位完成抹灰工程后,自检合格,填写《 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报《工程报验单》。施工单位应先制作样板工程,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认可,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施工前基层应清理干净,用清水充分润湿。砂浆应有配合比,并在拌制现场挂牌标明,用规范量具称量确定材料用量。
施工单位完成抹灰工程后,自检合格,填写《 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报《工程报验单》。
施工单位应先制作样板工程,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认可,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施工前基层应清理干净,用清水充分润湿。砂浆应有配合比,并在拌制现场挂牌标明,用规范量具称量确定材料用量。
验收阶段
验收阶段
监理人员根据《 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抽查,合格者签返《工程报验单》,并核定等级;不合格则退回《工程报验单》,必要时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重新报验。
监理人员根据《 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抽查,合格者签返《工程报验单》,并核定等级;不合格则退回《工程报验单》,必要时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重新报验。
5.1
5.1.2.1一般抹灰工程
(1) 人机要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应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 选材要点: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
间和安定性复检应合格;
(3) 基层要点: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4) 构造要点: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大于35mm,当
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5) 施工要点:外墙和项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6) 表观要点: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清晰、颜色均匀,护角、孔洞、
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背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5.1.2.2 装饰抹灰工程
(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