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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和废气采样.ppt

发布:2017-06-16约2.11千字共1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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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和废气样品采样和保存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污染源废气监测 (1)固定源(有组织排放源) (2)无组织排放源 (3)流动源 (4)恶臭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SO2、NO2、 PM10、 O3、CO (1)瞬时采样法 每个季度开展5日采样监测,项目主要为SO2、NO2、TSP,每日早、中、晚各采30min或1h,因时间代表性差,目前已淘汰。环评监测中还在采用。 (2)24小时连续采样-实验室分析法 (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日报 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 污染源废气监测 (一) 固定源(有组织排放源)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源。 常规监测项目:烟尘、粉尘、SO2、NOx、CO以及过剩空气系数、压力、流速、烟气含湿量、温度等参数。 特殊监测项目:硫酸雾、HCl、HF、甲醛、甲醇、苯酚类化合物、苯胺类化合物、Cl2、苯系物、丙酮、VOCs、尘铅等。 有组织排放样品采集 1.点位布设总原则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对废气有组织排放排气筒设置永性监测平台,布设采样点时应按照国家有关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设置,同时考虑: (1)点位的代表性:选拔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点位的可接近性:选择易于达到的采样位置。 (3)点位的可操作性: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避开涡流、档板、支撑架等)。 (4)点位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5)与有关标准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与标准的要求一致。 2、采样位置和采样点:按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9.1.1和9.1.2确定采样点位置和采样点。 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垂直管段。 采样点: 由于气态污染物在烟道内混合是均匀的,可取靠近烟道中心位置作为采样点。 3、采样装置的连接 参考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9.2图28,按采样管、样品吸收装置、流量计装置和抽气泵顺序连接,连接管路尽量短,按要求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 4、废气样品采集 (1)按要求预热采样管 (2)置换吸收瓶前采样管路内空气 (3)采样 根据待测污染物的不同,选择相应的采样管,连接管、滤料、吸收瓶,接通采样管路,调节采样流量至所需流量,采样期间应保持流量恒定,波动不大于±10%。 (4)采样时间:视待测污染物浓度而定。 (5)采样结束:切断采样管至吸收瓶之间的气路,以防烟道负压将吸收液及空气抽入采样管。 (6)样品贮存:采集的样品应放在不与被测污染物产生化学反应的玻璃或其他容器内,容器要密封并注明样品编号。采集好的样品应尽快分析。 常见气态污染物采集方式 (二)无组织排放源   不通过排气筒无规则排放的污染源。   1、点位布设:应在车间或厂房外的上风向设对照点,在下风向,按扇形面布设采样点。   相应标准及规范: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2、采样装置的连接 按引气管、样品吸收装置、流量计、抽气泵顺序连接系统,连接管要尽可能短。如无必要,吸收装置前可不接引气管。按要求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 (三)流动源  机动车尾气监测。(略) (四)恶臭   恶臭气体八种物质:氨气、三甲胺、CS2、硫化氢、硫醇、硫醚、二硫二甲、苯乙烯。 恶臭气体既有固定源排放,又有无组织排放。 监测方法: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化学分析法。          再 见 * * 烟气采样系统 1-- 烟道 2-加热采样管 3—旁路吸收瓶 4—温度计 5—真空压力表 6—吸收瓶 7—三通阀 8—干燥器 9—流量计 10--抽气泵 非甲烷总烃、总烃、臭气等 注射器、真空瓶采集 4 苯系物、乙酸酯类、VOCs、挥发性卤代烃、丙酮、乙二醇等有机物 等 活性炭、硅胶吸附 3 SO2、NOx、HCl、H2S、苯酚类化合物、氨、甲醇、氟化物(气态)、甲醛、苯胺类化合物等 吸收液吸收 2 等速采样 烟尘(颗粒物)、硫酸雾、铬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尘)、沥青烟 等 滤筒采集 1 备注 污染物名称 采集方式 序号 3、样品采集 根据待测污染物的不同,选择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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