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68-2004 进出口厨房机械安全要求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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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4.040
Y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368-2004
进出口厨房机械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Rulesfortheinspectionofsafetyrequirementsofkitchenmachines
forimportandexport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SN/T1368-2004
前 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伟民、唐军、汪志勇、王水生。
SN/T1368-2004
进出口厨房机械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厨房机械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厨房机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4706.30-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IEC60335-1:2001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 安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检验批 inspectionlot
进口检验批是指在同一合同、同一提、运单下,汇集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出口检验批是指为实施抽样
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单位生产的产品。简称批。
4 检验
4.1 检验方式
4.1., 进口检验方式:验证+抽批抽样检验
4.1.2 出口检验方式:型式试验+抽批抽样检验
4.2 抽样
4.2.1 抽样条件
进口检验的厨房机械的应验证合格。
出口检验的厨房机械应提供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口检验的厨房机械,应是厂检合格且已
包装完毕的产品。
4.2.2 抽样方案
4.2.2.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每次抽取3台。
4.2.2.2 抽批抽样检验
抽批抽样检验的频次视实际情况不得低于每10批抽一批。抽样检验按GB/T2828-1987的4.8
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1。严格程度按GB/T2828-1987的4.6.3转移规则。
4.2.3 抽样方法
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4_3 枪盼育法
SN/T1368-2004
4.3.1 型式试验
按照GB4706.1-1998和GB4706.30-2002的规定进行。进口国标准或合同对诸如电磁兼容、
环保等有特殊要求时,应增加检测必要的试验项目.
正常情况下,型式试验应每年进行一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试验:
a) 首次出口或间歇半年以上再生产时;
b) 设计、工艺和使用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质量不稳定、抽批抽样检验发现异常及用户有不良反映时。
4.3.2 抽批抽样检验
抽批抽样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表1.
表 1 检验项 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序 号 检验项 目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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