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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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 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
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 的医嘱, 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进修医师由接 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 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 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 单上或输 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 时间,应当 具体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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