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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教学管理。体育与健康教学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体育教育教学规律,注重运动技能学习与健康教育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体育精神、运动兴趣和健康意识。
二、教学目标与内容
1.教学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激发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学生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逐步形成终身体育意识。
运动技能目标: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学生的运动水平和体能素质,发展学生的身体协调性、灵敏性、力量、耐力等身体素质。
身体健康目标:使学生了解健康知识,掌握科学锻炼方法,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体形态和机能的正常发育,提高学生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目标: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良好的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自我调节情绪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
2.教学内容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应包括体育理论知识、运动技能和健康教育等方面。体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体育文化、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竞赛规则等;运动技能包括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游泳等项目;健康教育包括营养与饮食、卫生与保健、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择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兴趣爱好和身心发展特点,注重内容的多样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的难度和强度,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三、教学组织与实施
1.教学计划
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学期体育与健康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体育教师应依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和教案。教案应详细说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组织形式、运动负荷预计、场地器材安排以及教学反思等内容。
2.课堂教学
体育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案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规范教学行为。课堂教学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组织形式,可采用班级授课、分组教学、个别辅导等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的安全保护,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体育学习和锻炼。
教师应合理安排运动负荷,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运动强度和运动量,避免运动过度和运动损伤。同时,应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3.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应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应包括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社团活动、体育竞赛等形式,内容丰富多样,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
学校应加强对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课外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体育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
四、教学评价与考核
1.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应遵循全面性、客观性、发展性原则,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等方面。
评价方法应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主要通过课堂表现、考勤、作业、体育竞赛参与等方式进行;终结性评价主要通过体育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理论知识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学业考核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体育与健康学业考核办法。学业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素质,注重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进步情况。
学业考核成绩应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体育与健康学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应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教学资源与保障
1.师资队伍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体育教师,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素养,定期参加培训和进修,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
学校应加强对体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体育教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体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