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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积极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教高〔2015〕
23号)精神,落实学院“十三五综合改革方案”,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实施学分制,优化
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院学分制改革的意见》(苏教高〔2015〕23号)
为指导,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优化
教学资源配置,促进教学模式深度转变和学生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
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学院
总体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目标
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按
学年注册、按学分选课、按学分毕业、按学分与绩点综合进行评奖选优的教学管理模式;完
善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教学管理的保障体系;构建学分制教学管理
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立教学诊断与持续改进体系;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全
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
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基本原则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事求是,科学稳妥;各方协力,
统筹兼顾;提高质量,提高效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促进学生多样化、个性化
及全面发展的思路,在学院多年实施“学年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从2017年级开始实行
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以弹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代替刚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以选课代替排课,
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安排个人的修学计划,甚至改变修学的专业;既规定修业年
限,又实行学分管理;实施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
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四、主要改革内容
(一)实行弹性学制,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1.允许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基本学制为3年的专科生,允许在2~6年内完成学业,
期间学生可以休(停)学,学生修满学分,达到毕业条件者,即可毕业。
2.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校平台课、院群平台课、专业课、实践提升课和创新创业能力课;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毕业最低学分138学分,自主选修课程学分占比大于毕业
总学分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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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允许成绩优秀学生申请免修、免听部分必修课及选修课。
4.取消对课程重修次数的限制。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对考核成绩不满意者,可在校学习
期间可多次申请重修,学生参加重修考试后以最高成绩登记;重修按学分收费。
(二)实行选课制度,形成自主竞争和激励机制
1.学生要依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课程和选修时间。但每学期选课
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最低不能低于14学分。
2.学生可提前或滞后课程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在课程逻辑关系允许的前提下,可早
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3.选课遵循必修课优先的原则,不得选修与必修课正常时间相冲突的课程。
4.允许平台课程逐步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开设不同起点、不同进度及同一进度但不同
内容组合的课程,提供给学生选择。
(三)实行“学分绩点”制度,逐步推行校际、国际学分互认
1.学分计算。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原则如下:
课堂教学按每16学时计1学分;独立开设的实践课按每周或24学时计1学分,包括
军训、公益劳动、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等;入学教育计1学分;
学生假期自主实习实践按每2周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取0.5。
2.学分绩点计算。绩点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等级的计算单位。课程学分绩点反映该门
课程的学习质量与水平,平均学分绩点(GradePointAverage,即GPA)是衡量学生学习
质量的指标,可作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辅修、提前毕业、评优、推荐升学、出国留学等的重
要依据。
(四)实行学业导师制,指导学生选课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