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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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现 学 历 毕业时间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晋升情况 职 称 晋升时间 层 级 晋升时间 护 士 N1 级 1阶段: 2阶段: 护 师 N2 级 主管护师 N3 级 副主任护师 N4 级 核心能力培训考核情况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考核部门/考核人 考核结论
第 一 章 手 册 介 绍
一、手册说明
根据《中国护理事业发展纲要(2005—2010年)》及《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广东省将重点发展急诊急救、重症监护、手术室、助产产科、、伤口造口护理、糖尿病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培养专科人才及专业护士的人才队伍。广东省护理学会于2008年初成立的“护理专业核心能力培训管理委员会”中,要求各医院按照专业要求展开护理专业培训及专业管理。
护理部2009年末成立了“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委员会”,开展对急诊急救、重症监护、手术室、助产、、新生儿室六个专科开展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对各专科进行评估考核及核心能力管理。按照核心能力培训委员会的要求,并根据省厅《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建设指南》的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助产士核心能力培训,对助产士进行培训前职级定位,制定各层级的培训手册,并将手册发给各层级助产士,人手一册,按照手册计划实施培训。
二、组织管理
在进行该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前,由医院助产专业护士核心能力评估及培训管理委员会对现已从事助产专业工作的护士进行核心能力评估(根据科室培训的评估结果)。核心能力的评估不拘泥于护士现有的职称、学历甚至工作年限。在对每位护士核心能力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核心能力的级别及与其相适用的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接受相应级别的培训。对尚有部分未能达到核心能力层级的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予以单项培训,三个月后进行复评,合格者确定岗位和职级。
护士在确定岗位和职级后,在相应的岗位工作,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巩固该级别培训的内容,并接受上一级核心能力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后,通过上一级核心能力的评估,可进入上一级岗位。核心能力层级评定未达到考核标准时,对不达标的项目进行重新培训,并在原工作岗位上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同时接受上一级核心能力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上一层级核心能力的培训。
各培养单位务必打破按年资而非能力评估和使用护士的模式,尝试通过核心能力逐级递增,达到培养血液净化护士,使其能够按照核心能力定岗、定级,合理使用的目的。省、市护理学会组织成立的护理专业发展促进部负责对完成整个训练计划的助产护士颁发合格证书。医院院级评估及培训管理委员会(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和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审核培训导师的资格,并审核科室评估与培训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训练计划及培训质量。科室评估与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训练计划的组织落实。
三、培训目标
从态度、技能、专业知识为3个维度出发,通过规范化培训,使护士掌握血液净化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危患者的能力;掌握血液净化各岗位的基本知识、技能及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预案,具备对危重病人综合观察能力;经过专业化培训,使其达到血液净化专业护士要求,成为一名成熟的专业护士,为病人提供全面、安全、有效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培训内容
专科基础知识和技能,专科操作知识和技能,临床思维判断、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案累积。
五、培训要求
1.新毕业护士:接受不少于1年的通科护士规范化培训,且已获取职业护士资格证后进入血液净化的新护士。
2.从其他科室调入血液净化科的护士:经评估核心能力在3级以下的将从事血液净化专业的护士。
3.现在一直从事血液净化工作的护士:经评估核心能力在3级以下的血液净化护士。
六、培训方法
1.血液净化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在整个层级的培训期内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理论培训。
2.临床实践的培训以一对一的临床导师带教方式,按照各层级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目标,包括量化的疾病种类、操作技能及设备操作;对无法进行现场操作的使用模具演示,并按照训练大纲进行培训和考核。
3.接受训练的护士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书面的自我评估总结,由带教导师审阅。
七、培训评价
针对实践、培训时间、理论及操作考核、个案累积进行评价。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内容:综合素质考核、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及现场考核(必要时用模具), 并按照培训大纲进行考核评估。接受训练的护士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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