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地服公司员工仪容仪表管理规定-15.3.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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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2015年3月版 编号:Q/QDJC-BM-KY
修改号:201503 旅客运输部规范化管理手册 第 5- PAGE \* MERGEFORMAT 30 页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8.员工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8.1为充分体现运输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提高服务人员的修养和素质,更好地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8.2本规定适用于旅客运输部全员
8.3基本要求
A 基本要求:整洁、大方、得体、庄重。
B 统一换装时间。原则上每年4月1日和10月1日换春秋装;5月1日换夏装;11月1日换冬装。综合业务室于换装前3天通过办公系统通知各科室。若因气温变化需临时调整时,以最新通知为准。
8.4 面容规定
8.4.1 女职工
A 总体要求:自然、淡雅、端庄、干练,禁止浓妆艳抹
B 眉毛:修剪整齐,无特殊眉形,用黑色或深咖啡色眉笔修饰。
C 底妆:须使用粉底、散粉定妆,避免脱妆。
D 眼影:须使用大地色(咖啡色、深灰色、驼色)或粉紫色系。
E 眼线:须用黑色或深咖啡色眼线液或眼线笔,宽度以贴近睫毛根部为宜。
F 睫毛:须涂黑色睫毛膏。严禁戴假睫毛或种过长睫毛。
G 唇色:橘色或枚红色口红。
H 腮红:可根据个人肤色选择合适的颜色,以自然端庄为宜,也可不涂腮红。
8.4.2 男职工
A 要求:面容干净整洁,不蓄胡须,鼻毛修剪干净。
8.5 头发规定
8.5.1 女职工:
A 基本要求:长发应盘起,保持光滑无碎发;短发应顺滑,禁烫夸张、怪异发型。
B 长发女职工盘发时统一使用部门配发的发网;盘发高度为耳鼓水平延长线上;短发女职工需做到鬓角长度不超过耳鼓,后面不得超过发髻线;
C 齐刘海不得低于眉毛,斜刘海不能挡住眼睛;
D 碎发须用发胶理顺,用黑色发夹固定。
E 头发若有染色时,必须接近黑色,禁止染黄色、紫色、红色等耀眼颜色。
8.5.2 男职工
A 保持头发干净整洁,不得剃光头,不留长发、不留长鬓角,不得佩戴耳钉等饰品;
B 男职工头发禁止染色。
8.6 手部规定
A员工指甲应修剪整齐,干净整洁,指甲长度从侧面看不超过1MM;
B 涂甲油时,需选择透明色,不得美甲或贴甲片;
8.7 饰物规定
A 佩戴饰物应简洁,禁止佩戴易刮、易脱落、华丽的饰品;
B 项链应放在衣领内部;
C 耳钉只限一组,款式简洁,严禁佩戴耳坠、耳环;
D 禁止佩戴脚链;手链、手镯仅限一支,以不夸张为宜;
E 佩戴手表时,需选择样式简单的,禁止佩戴华丽、卡通型、运动型手表;
F 佩戴眼镜时,应佩戴款式简洁的细框眼镜,禁止戴颜色鲜艳、边框华丽、运动型、夸张型眼镜;
G 禁止戴美瞳。
H佩戴戒指仅限一支,不夸张为宜;
8.8 着装规定
A 统一着工装上岗,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季节转换换装时,应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更换;
B女职工的领花系法应遵从部门统一;男职工的领带保持整洁,长度应统一在腰带扣位置。
C 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D 保持服装干净、平整、无褶皱、无掉扣情况;
E 孕妇除着孕妇装外,其他佩饰规定应统一;
F 男职工着黑色、深灰或深蓝色袜子,女职工着黑色、灰色或肉色袜子;
G 按照制服设计要求,佩戴臂章、工号、胸牌等标志,工号和企业徽标分别置于左、右胸前。若因服装样式的特殊性,只佩戴工号,位置于右胸前;
H 不得赤脚穿鞋或赤脚。
I 因个人身体原因有特殊着装要求时,应书面报部门批准后实行;
8.9 证件佩戴规定
A 通行证正面向外,工作牌居左,做到佩戴??整,无残缺;
B 通行证上不得加挂钥匙、笔等物品;
C 爱惜证件,避免发生证件破损、断裂、丢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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