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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协议样本).doc

发布:2017-10-15约5.74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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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使用协议(对公业务) 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是中国建设银行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整合各项传统金融服务手段所推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系统。 为有效利用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同时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使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客户: 指乙方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所服务的机构客户。 签约账户: 指甲方开立在乙方营业机构的银行往来账户,由甲方指定,经乙方认证后,可由甲方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进行远程管理的账户。 授权账户: 指开立在乙方各营业机构的银行往来账户,由账户所有人书面授权,经乙方认证,可由甲方按授权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进行远程管理的账户。 付款账户: 签约账户与经扣款授权的授权账户,为甲方可下达远程划付指令的付款账户。需在《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转账业务账户对照表》中预先约定。 收款账户: 付款账户对应的收款账户,需在《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转账业务账户对照表》中预先约定。 客户终端: 由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延伸至客户的系统终端,客户可以使用客户终端接受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服务。 主机接入:客户可以采用后台直接联网方式,使其内部系统直接与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主机实现联网,并使用客户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接受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服务。 客户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可对其签约账户和已授权账户进行主动划付与查询操作。 客户使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后仍可在原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接受柜台服务。 客户签约账户和授权账户及其收款账户应与中国建设银行书面约定。客户授权账户的约定需随附账户所有人签章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账户授权书》。签约账户与授权账户,经乙方认证后生效。 甲乙双方认可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安全认证产生的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为保证快捷实现甲方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所要求的交易和服务,甲乙双方认可乙方根据甲方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发起的电子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对由于自身系统安全问题造成的甲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并及时完善、更新《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操作手册》,并承担与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使用相关的培训和咨询。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电子支付指令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无法辨认; (二)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三)付款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 (四)付款账户已正常销户或授权账户已撤销授权; (五)甲方不按照乙方《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操作 手册》规定的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六)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签约程序正确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成为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后,甲方在签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如有变更,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进行修改。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更改非重要信息(如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等),由客户通过客户终端进行修改;如需更改主动付款时指定的收款账号,由甲方签章书面通知开户行,开户行业务部门审核后书面通知相应集中处理点办理客户信息更改;甲方如需更改重要信息的(如指定付款账户、增加有关业务功能等),应比照客户加入流程审批和办理。 甲方使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过程中,必须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操作手册》中的有关说明办理签约账户的查询、转账、账户授权业务。 乙方发放的IC操作员卡上所载客户证书是甲方进入乙方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需妥善保管其IC操作员卡并妥善保管其进入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的密码,因IC操作员卡失控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操作手册》中的有关说明设置操作人员角色和权限,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职责妥善保管IC操作员卡及密码,对于IC操作员卡和密码的遗失、被盗情况,甲方须按照该手册的规定办理挂失、补发手续。 甲方根据乙方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人员权限和交易密码的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须根据乙方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甲方不得在乙方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内发送与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业务无关或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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