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doc

发布:2019-01-15约1.38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甲方:   中国建设银行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合作院校):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   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 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