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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群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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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河水岸三期 3#、5#、7#、9#楼工程 群塔作业 专项方案 编制单位: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6年3月6日 施工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 阜阳市颍河水岸三期工程 结 构 层 次 3、5#楼: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30层 7、9#楼: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8层, 人防地下室:框架结构,地下1层,9147m2 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地下1层 附属用房:框架结构,地上3层,1760m2 建 筑 面 积 3#楼:12281 m2 5#楼:11838 m2, 7#楼: 7857.05 m2, 9#楼:7929.92 m2 地下车库:6600m2 我项目部已根据施工合同和公司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现上报请予批准。 附: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阜阳市颍河水岸三期工程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处审批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环境处审批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审批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 1、编制说明 此方案为我单位施工的阜阳颍河水岸三期3、5、7、9#楼工程地下室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所使用塔吊的群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方案,在实际使用和塔吊顶升时,除了考虑单塔作业时的各种事项外,还应积极与临近塔吊联系、协调,着重注意群塔作业的相互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好塔吊的作业,确保安全。所有塔吊的安装、运行、拆卸以及顶升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2、编制依据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2.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2.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2.8、现场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组织设计; 2.9、本工程施工图纸; 2.10塔吊使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阜阳市颍东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7412.9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5747㎡,建筑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3、5#楼为30层,建筑高度91.90米;7、9#楼为18层,建筑高度57.10米。本工程3台塔机分别安装于3#、5#、9#楼。(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施工阶段安装的塔吊,主要满足各类钢筋、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出入场和模板、木枋等材料的垂直和水平运输,如何保证群塔安全作业,为工程提供足够、持续、安全可靠的垂直运输成为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 三、群塔位置关系及工作特点 1、群塔概况 3#江苏高上建机(QTZ50)塔机与5#安徽建机(QTZ5610)塔机之间分别有有76m,已达到安全距离;5#安徽建机(QTZ5610)塔机与9#安徽建机(QTZ5610)塔机为85m,也已达到安全距离; 3#江苏高上建机(QTZ50)塔机与9#安徽建机(QTZ5610)塔机之间为102m,已达到安全距离;(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2、群塔工作特点 2.1、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各施工区之间的资源平衡及协调各作业班组、各机组之间的配合,对塔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塔吊数量较多,相邻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不得碰撞相邻塔机;各塔机的自由高度和锚固后顶升高度不同,要求各塔机在有限的范围内不得违章作业。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1、安装措施 在安装塔吊时,我方按规定调整了各塔吊之间高度差,即3、5、9#塔吊间高度差在6米左右,这样有效避免了各塔吊大幅度旋转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2、技术措施 2.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顶升时序表。 2.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碰撞)的塔吊(吊钩)高度。这不仅只影响塔吊的工作效率,关键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较大,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盲区。 2.3、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 3、具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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