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制度体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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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育管理体制
第一节 教育管理体制概述
一、教育管理体制的概念
1.体制
“体制”一词原是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指生物器官的配置形式,后引申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如国家体制、领导体制、行政体制、经济体制、教育体制等。不同的体制有不同的内容,但从组织学的角度而言,它们的内涵基本是相通的,即主要指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等内容。
2.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即是教育领域中关于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以及权限划分等方面的制度。教育管理体制所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一个国家的教育管理权力如何确立和划分;中央和地方各自设置什么形式的教育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之间是否表现出一定的隶属关系;一个国家对教育的管理总体上是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等等。在这些问题中,核心的问题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与学校围绕教育事权方面的权限划分。
在国内有些教育管理学教材中,用“教育行政体制”一词来代替教育管理体制,或者认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实际上,如果我们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行政”的话,那么这两种概念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归根结底,教育管理体制(或称教育行政体制)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地方及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根本制度问题,围绕这一制度必然要涉及到领导权力分配、机构设置等事项。如果两个术语针对的是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和对象,就没有必要将它们过于严格地区别开来。从国外的资料看,研究者也一般不对此作出严格区分。
3.教育体制与教育管理体制 与教育体制相比,教育管理体制无疑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在谈到教育体制时,除了教育管理体制外,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制度问题,如办学体制问题、教育投资体制问题、教育督导制度问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问题、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问题、招生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等等。由此可见,教育体制所包含的内容,要比教育管理体制广泛得多。不过,在众多的教育制度问题中,教育管理体制毫无疑问处在中心的位置,它犹如一条主线,将其他的有关教育的制度一一串联起来。
二、教育管理体制的功能
教育管理体制从静态意义上讲是一种教育系统内的组织体系,从动态意义上讲又是一种运行机制,两者构成了一个统一体。作为一个统一体,教育管理体制具有四项功能: 1.领导和指挥的功能
相对其他管理教育的制度来说,教育管理体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如只有在管理体制上强调地方参与,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才有可能进行。 2.权力分配的功能
教育管理体制解决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关系,这些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权限利益关系。通过适当的教育管理体制,参与教育活动的各方按一定的游戏规则办事,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此来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分工协作的功能
教育管理体制不但是各种教育力量在教育系统中发挥其作用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彼此间分工协作的一种表现,正如管理学家巴德纳所说:“在一个群体系统中,必须在协调合作有效分工的原则下,各部门做各部门的事。”
4.提高效率的功能
为什么要研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根本的目的是要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效率原则是衡量任何组织结构的基础”,离开了效率原则,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就变得毫无意义。
第二节 教育行政体制
一、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演变
建国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在改造旧教育、公布新学制的基础上,教育部于1952年颁发了《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小学由市、县政府统筹设置,其设立、变更和停办视不同情况而定。公办和私立小学都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同时规定,中学由省、市文教厅遵照中央和大行政区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其设立、变更、停办要报大行政区文教部备案,并转报中央教育部备查;省文教厅于必要时得委托学校所在地的专员公署、省属市或县政府领导。各级政府业务部门所办中学的设立、变更、停办,要分别报中央教育部备案,或由同级文教行政部门转报中央教育部备案。其日常行政由各主管业务部门领导。有关方针、政策、学制、教育计划、教导工作等事项受所在省、市文教厅局领导”1954年,政务院在《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的指示》中规定,中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省辖市内的中学由省辖市管理,县(市)内的中学逐步做到由县(市)管理。这说明,对中学的管理,一开始就有分级管理的思想和做法。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着手改变过去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扩大地方教育管理权限。1959年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公办的一般全日制小学由公社直接管理;民办小学由生产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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