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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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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对于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有比较详细的描述,其他省市项目部可参考使用。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

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

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

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注:

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

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

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

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

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

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

和处理突发事件;

(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

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

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

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

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

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

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

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

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

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

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

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

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

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

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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