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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企业管理第四节综合统计计划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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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企业管理 第四节 综合统计 计划管理 邮电计划统计是国家和人民群众对通信的需要,是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对国民经济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重要手段。建国后,邮电部订的各类计划均由省邮电管理局下达。 1951年6月13日,邮电部公布《邮电企业国民经济计划暂行办法》后,开始实行计划管理。执行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业务量、收支计划。 1955年1月,省局颁发《浙江省邮电管理局计划工作暂行办法》及《浙江邮电企业统计工作暂行制度》。期间计划统计工作由财务人员兼职。 1955年底,编报1956—1958年业务发展规划(草案)。项目有:邮电网络、邮政邮运、邮电主要业务量、报刊推广业务量等。 1956年按照邮电部颁发《县市局计划编制办法》。省邮电管理局确保县邮电局编报项目有:综合财务、劳动工资、邮政及电信业务计划、报刊推广等年度计划,并分季安排。1958年,邮电体制下放。县内邮电通信网络等规划建设投资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邮电收支计划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1962年开化局下达全县支局所。班次季度邮电业务总量及分月收入计划。 1962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邮电计划体制实行“条条为主”,“块块结合”的双重领导。有点业务、基本建设、财务、劳动工资、技术、大修理等计划。由县邮电局变之后主报省邮电管理局。抄报县计划委员会,计划编制程序为“两下一上”。 邮电编制的主要计划: 五年和十年规划。有业务量、业务收入、邮路、邮运、网络及设备等。 年度计划。规定年度内通信建设要达到的规模、措施和要求。 现有的邮电计划体系。按计划长短,划分为长期、中期、短期。长期的为十年以上的远景规划、中期以三年、五年、八年,其中五年计划为主要形式,短期计划有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计划。 “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工作处于停顿状态,在邮、电分设期间各这兼职统计员1人。1973年后设专职计划统计员1人,下属单位仍然为兼职统计员。 计划统计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认识掌握编制各项计划资料,主编综合性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汇总上报和分解下达,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和上级颁发的统计制度以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支局所、班组的原始记录和工作情况。搜集汇总编报统计报表,整理统计资料。按短期、长期、永久存入档案,由全局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在邮电分设期间,邮电部有各项计划、纳入开化县国民经济计划之内。1973年10月邮电合并后,各项计划重新归省邮电管理局管理,实行以有点计划部门为主,“条条”为主的双重领导。地区局负责编报中长期计划,综合平衡所属县局年度计划,汇总上报省局,省局审批后,调整分配下达计划实施。 1978年,邮电计划分:通信业务总量、通信质量、通信水平、劳动工资、收支差额、万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计六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邮电计划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县邮电局负责有关计划的上报、下达。综合平衡、自行制定本单位的计划表式。指标在企业邮资实施,编报秩序为“一上二下”,即省局下达计划控制数。县邮电局各股室、支局所、组织上年完成实施综合平衡后上报计划草案,再由省局下达正式计划。 1984年4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县局制订了《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管理细则》,健全统计台账、图表等。 1984年起,根据地市管县的原则,县邮电局的业务收入、业务量。财务、质量等指标计划先报地区局,由地区局汇总平衡后报省邮电管理局批准后下达。县邮电局将邮电业务总量、通信总量计划分解到各部室班组各支局所并进行考核。 1985年,省局为推行经济核算制、制订了《浙江省邮电统计数字检查机奖罚实施办法》。 县局规定了统计数字正确率最低限度90%以上。若影响全局则重罚该单位。 1986年起,实行局长负责制、每年制定经营承包责任制。局长任期目标、方案、实施对策等、实行方针目标管理。 1986年3月,衢州市局分解下达开化局1986年通信总量计划在1984年完成实绩55.48万元。1985年完成实绩65.75万元,1985年比1984年完成实绩18.5%的基础未核定1986年计划。 1987年业务收入计划50800元,实际完成60908元,完成计划的119.89%,比上年同期增长26.1%。 1987年开化局业务总量实绩为100.13万元,通信总量实绩为85万元。 1988年,省邮电管理局进一放权。除基本建设计划暂由省局下达到。其余业务量计划,劳动工资、物资、财务等计划由省局下达给地区局。由地区局再下达到各县邮电局。 1988年在全省邮电企业经济效益综合得分,开化局得分97分。 邮电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加快邮电通信事业发展,提高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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