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7篇.docx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7篇
篇1
甲方(委托方):中央企业
乙方(受托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权交易出让事项
1.交易标的:甲方拟出让的产权标的为XX企业XX%的股权。
2.交易方式:本次产权交易采用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
3.挂牌价格:甲方确定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XX元。
4.交易期限:本次产权交易的挂牌期限为XX个工作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产权交易出让,并享有在交易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向乙方提供有关产权交易出让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活动,不得无故阻碍或终止交易活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产权交易出让,并享有在交易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2)乙方应当为甲方的产权交易出让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机制,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产权交易出让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2)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
(3)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
2.乙方在产权交易出让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产权交易出让的;
(2)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
四、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产权交易出让事宜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并书面约定。
4.产权交易出让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5.甲方和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双方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咨询。
8.本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在上海签订。
篇2
中央企业版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权交易出让事项
1.交易标的:甲方拥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等。
2.交易方式:通过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3.交易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易完成之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处分权,并承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等。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和支持。
3.甲方应按时支付产权交易出让费用,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依法开展产权交易出让工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面的产权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交易组织、成交确认等。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交易安全。
四、产权交易出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产权交易出让费用:根据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产权交易出让费用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比例和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