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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文化大厦物业管理项目.doc

发布:2016-08-19约4.8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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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文化大厦物业管理项目 政 府 采 购 需 求 报 告 编制单位:泰安市泰山区文化产业办公室(盖章) 编制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2 1.项目概况 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 第二章 商务要求 3 1.付款方式 3 2.服务期限 3 3.质量要求 3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 3.1 相关要求 3 3.2 评审过程 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5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1.服务的要求 6 2.服务标准 8 泰山文化大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就泰山文化大厦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提出以下采购需求: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泰山文化大厦物业管理项目 1.2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区文化产业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8-8530197 1.3项目概述: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指定区域内安全管理、卫生保洁、会议招待、电梯维护保养等服务内容。 1.4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预算控制价为140.82万元。 1.5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1.6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4 配备的招待员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大专学历、身高1.65以上形象气质俱佳),保洁员年龄在45岁以下,安管员年龄在40岁以下,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5在泰安市内设常驻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以便提供良好的本地化管理服务。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后,从进场之日起每个季度按考评结果及合同总价的平均值支付,分期4次支付完毕。进场综合评分法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1.2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文件评审。 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文件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排列。 3.2.5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合格投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2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3.2.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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