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聘用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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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广东三和大汽车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建军
甲方为了发展和管理需要,现将公司锅炉日常运营和人员聘用管理进行外包,由乙方承包。现经双方协商,就锅炉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2013 年 1月 1日至 2015 年 12月 31日终止
第二条 承包费用:甲方以包干形式每月固定支付乙方¥15000元承包费用,每月底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 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负责锅炉日常运行与维护保养,乙方应保证甲方生产工艺温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提供原料及铲车等工具),制定操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者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四条 人员安排:乙方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配置人员,配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需要,一台锅炉运行时,原则上不得少于四人操作。
第五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物,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和必要的罚款,严重可解除本合同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按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核算乙方承包费用,如果未按合约由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乙方违约,可扣发乙方一个月承包费,做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
第七条 相关福利: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员工同等待遇就餐及住宿条件;社保及其他福利均包含在承包费用内,甲方不再负责。
第八条 年检及维修:甲方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资金支持,如有因操作失误引起锅炉相关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第九条 甲方以实际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工作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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