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国家工商总局答复汇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doc

发布:2017-01-13约1.39千字共3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国家工商总局答复汇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6]143号 【颁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2006-07-2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 河南息县李楼村:“四议两公开”打造“五好村党支部”2010年08月06日13:5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李楼村十年来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案件和刑事案件,先后被评为省、市、县“五好村党支部”,连续十年被评为全镇“综合工作先进村”,一时成为… 琼中县华银宾馆卫生制度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晰消毒,茶具表面必须…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6]143号 【颁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2006-07-2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6]143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lt;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t;第五十七条有关适用问题的请示》(川工商办[2006]12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规定,工商注册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就企业取得相关经营资格而言,涉及工商注册登记中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无论是新设立,还是已设立的其他企业通过变更方式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均应办理注册登记。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范畴。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6]143号 【颁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2006-07-2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6]143号 【颁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2006-07-2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6]143号 【颁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2006-07-2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 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92,您的在线图书馆 2016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工作计划 4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