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ok.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重庆万物春生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第五条各部门、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管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等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第七条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制定生产经营目标时,应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第八条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送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第九条公司工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工会法》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参与安全检查,督促安全投入及隐患整改,监督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条公司要制定安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运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自觉遵规守纪,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第十一条新进员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均要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生产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十三条对电工、焊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要依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相关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复审。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部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各工种都要按规定认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职工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各级领导不得违章指挥。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进行演练、评审,增强其可操作性。第十七条公司要安置各种安全设施。对监控系统、报警器、防护装置,安全标识,防尘、防毒的设备及各种消防器材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之保持完好可用。安全设备设施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和废弃。第十八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第十九条电器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电器检修执行电力部门颁布的有关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条每年雷雨季节前,对厂区的避雷装置,要认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及时检修,以防雷击造成火灾。第二十一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或酒后驾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保持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好状态,仓库、车间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有明显标志牌,并配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严禁在防爆区(以厂区入口处道闸为界)内吸烟、明火作业、穿化纤服装、穿高跟鞋及带铁掌的鞋、使用无线电话及摄像摄影设备等。第二十三条生产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划分禁火区和固定动火区。(一)固定动火区:可以从事焊、割等明火作业。(二)禁火区:除固定动火区外,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须事先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门批准(取得动火证),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第二十四条公司及使用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化学品在企业使用过程中全方位的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气瓶的使用要严格遵照气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各类气瓶的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行为。第二十六条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行业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防盗、防霉变、防自然灾害等安全要求。第二十七条进入企业施工的外协单位,承办部门要与其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办部门和安全专员要履行监督外协单位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