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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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
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我诊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我诊所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器械科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后勤科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认定后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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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我诊所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我诊所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我诊所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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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法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我诊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尽职尽责。
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3、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做到定期检修、更新,保证齐全、有效。
4、范围内除特殊许可地方外,严格实行“严禁吸烟的制度。
5、普及消防知识,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达到“四懂”、“四会”。
6、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奖罚。对违反消防规定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诊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负责人。
第五条:负责人接到接负责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接主要负责人,并请示上报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诊所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诊所感染管理,避免诊所内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依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我诊所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3、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4、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5、医疗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盛装。
6、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渗漏和其他缺陷。
7、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和病理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8、损伤性废弃物应装在防刺的硬盒内,然后装入黄色垃圾袋内,应在标签上注明,并且做好登记。
9、每天下午将医疗废弃物封装好密闭运送,对运送工具做到及时清洁消毒。
10、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箱内,由专人负责焚烧,垃圾箱每天用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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