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与环境第1部分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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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环境 第1 部分:通则》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国家标
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国家标准GB/T 16716.1~4-201X 《包
装与环境 第 1 部分:通则》《包装与环境第2 部分:包装系统优
化》《包装与环境 第3 部分:重复使用》《包装与环境 第4 部分:
材料循环再生》(以下简称“四项标准”)修订工作由全国包装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等单位负责修
订。
(二)任务背景
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
案》,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的总体要求。随后,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又陆续发布了《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和 《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对
包装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包装与环境领域的标准
化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保障。
我国现行包装与环境系列标准是2008 年、2010 年依据欧盟相
关法规和标准等同或修改转化的国家标准。此后,欧盟在包装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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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领域持续开展标准化研究,陆续发布了若干包装与环境领域配套
标准和技术报告。2013 年,ISO 制定了包装与环境领域系列国际标
准,对于推动国际贸易和包装与环境领域技术进步发挥着重要作
用。此外,我国相关领域近年陆续发布了以下标准,包括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
品和化妆品》、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CY/T 132.2
《绿色印刷产品合格判定准则第2 部分:包装类印刷品》、HJ 2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GB/T 16288 《塑料制品
的标志》等,这些研究和成果给包装与环境系列标准修订提供了有
利的技术支撑。
(三)编制过程
标准修订从2017 年6 月开始,可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预研究及调研分析
依据我国包装与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要求,对包装与
环境领域相关国际、欧盟和国内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
梳理和比对分析。
第二阶段:召开工作启动会
2017 年7 月21 日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四项标准的工作启动会,
对标准的立项背景和修订工作作初步安排。
第三阶段:召开首次工作研讨会,确定总体组、各工作组人员
组成
2017 年10 月20 日在大连组织召开了标准的首次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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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介绍了四项标准的总体修订工作方案,分组别对四项标准拟修
订内容进行了说明和讨论,确定了总体组和各小组的人员组成、任
务分工和总体工作计划。
第四阶段:标准起草阶段,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018 年1 月18-19 日在株洲召开了四项标准修订工作组会议,
会上各工作小组先进行组内讨论,再就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向总体组
汇报,并确认修订内容。
第五阶段: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8 年2 月-3 月,根据工作组会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
研究、分析,进一步完善标准工作组讨论稿,于2018 年3 月形成
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
1、修改采用ISO 18601-2013 《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环境领
域ISO 标准使用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
2、保持GB 16716.1-2008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1 部分:处
理和利用通则》和 GB 16716.2-2010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 2 部
分:评估方法和程序》的技术特点。
3、研究国家关于绿色包装、生态设计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以保证与国家政策法规的符合性。
4、以相关标准技术条款为依据,保证标准间的相互协调。
5、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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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 GB/T 16716.1-2008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 1 部
分:处理和利用通则》和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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