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土方路基-技术交底.doc

发布:2018-10-23约2.49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技 术 交 底 施工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路基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路基 交 底 日 期 土方路基交底内容: 一般规定 ⑴路基施工前,应将地面上的积水排除、疏干,将树根坑、井穴、坟坑等进行技术处理,并将地面整平。 ⑵路基范围内遇到软土地层或土质不良、边坡易被雨水冲刷的地段,当设计未作处理规定时,应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并据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⑶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⑷路基填、挖接近完成时,应恢复道路中线、路基边线,进行整形,并碾压成活。 ⑸当遇到有翻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⑹路堑、边坡开挖方法应根据地势、环境状况、路堑尺寸及土壤种类确定。 ⑺路堑边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或地层中央有易塌方土壤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 ⑻土方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土方开挖施工 ⑴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⑵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下作业。需在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3、填方施工 ⑴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 ⑵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下方要求。 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 填方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最小强度(%)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其他等级道路 路床 0-30 8.0 6.0 路基 30-80 5.0 4.0 路基 80-150 4.0 2.0 路基 150 3.0 2.0 ⑶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⑷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预沉量值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方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⑸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应打碎或剔除。 ⑹填土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50cm。 ⑺路基填筑中宜做成双向横坡,一般土质填筑横坡宜为2%-3%,透水性小的土类填筑横坡宜为4%。 ⑻透水性较大的土壤边坡不宜被透水性较小的土壤所覆盖。 ⑼受潮湿影响较小的土壤应填筑在路基上部。 ⑽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械的功能确定。人工夯实虚铺厚度应小于20cm。 ⑾路基填土中断时,应对已填路基表面土层压实并进行维护。 ⑿原地面横向坡度在1:10-1:5时,应先翻松土在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5时应做成台阶状,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 ⒀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筑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道路类别 压实度(%) (重型击实)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挖方 0-3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1000㎡ 每层3点 环刀法、灌砂法 次干路 ≥93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填方 0-8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次干路 ≥93 支路及其小路 ≥90 >80-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3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0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87 2)压实应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压路机最快速度不宜超过4km/h。 3)填土的压实遍数,应按压实度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 4)压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构筑物安全。 5)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应保持安全距离,压实度应达到要求,且表面应无显著轮印、翻浆、起皮、波浪等现象。 6)压实应在土壤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其含水量偏差幅度经试验确定。 7)当管道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其沟槽的的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且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压实。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土厚度不大于50cm时,应对管道结构进行加固。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土厚度在50-80cm时,路基压实过程应对管道结构采取保护或加固措施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