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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孝星评选及申报表.doc

发布:2017-02-19约6.02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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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度市、区级“孝星”的通知 按照区教工委、教委关于推荐2011年度市区级“孝星”的工作要求,现将具体推荐工作,说明如下: 一、“孝星”的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对老人精心照料,教育子女尊老敬老,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事迹特别突出的; 2.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感人至深的; 3.注重老年人心理健康,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协助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和有意义的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 4.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热情周到,无私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一致好评的; 5.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捐助、支持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 6.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 7.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小学在校师生均可参加,共推选市级“孝星”14名,区级“孝星”1名。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 填写《2011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区级“孝星”还需填写《2011年度朝阳百名“孝星”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20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有标题并提供电子版及数码照片一张,照片以反映候选人事迹为主题,像素不低于2400×1600。(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发cysgw@163.com) 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之前将上交少工委办公室。 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附件:表二 2011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申报审批表 推荐单位: 街道(地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篮色) 职业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500字左右) 街道(地区)办事 处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区 评审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市级 评审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注:此表可复制 附件:表三 2011年度朝阳区百名“孝星”申报审批表 推荐单位: 街道(地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篮色) 职业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可另附) 街道(地区)办事 处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区 评审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注: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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