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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产地证书工作指南.doc

发布:2017-05-25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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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产地证书工作指南 业务名称 申请原产地证书工作指指南 受理部门 佛山检验检疫局检务科、三水办事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受理对象 佛山市禅城区、三水区企业备案、签证和领证申请。 申报条件 凡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辖区企业,和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辖区生产型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1、备案:企业需通过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发送电子信息办理备案。企业取得备案号可申请签证。新备案企业在首次领取原产地证书时,应向佛山检验检疫局提交《原产地证书无纸化签证承诺书》。 2、签证:企业申请证书需通过申报系统(详见申请签证流程)发送电子数据。申请企业收到“审核通过”回执后,持系统打印的《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产地证书(已经企业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司中英文印章)到佛山检验检疫局受理部门办理签证。 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请按照“佛山局原产地证业务办理流程”指引办理。 办理地点 检务科: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办公大楼七楼 三水办事处:佛山市三水西南贤兴路9号检验检疫三水办事处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 检务科:075783986040; 三水办事处:0757 附件下载 1.佛山局原产地证业务办理流程 2.《原产地证书无纸化签证承诺书》 3.《原产地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4.《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 注:相关附件请在“办事大厅—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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