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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PDF

发布:2017-04-20约6.66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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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申报阶段: 1.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规模有哪些变化? 答: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规模为 800 人。在职人 员与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选派规模均 不设录取比例。 2.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学生类申请人重点资助专业 领域有哪些? 答:学生类申请人的重点资助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 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 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在职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是否必须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 项目派出? 答:是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 校际实质性合作项目派出。 4.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 1 - 派出或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 通过所在院系、导师根据现有中外合作项目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 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 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 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 信息。 5.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 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 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 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 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 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 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6.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 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 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7.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 2 -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c. 留学时间:须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d.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需提供);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8.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 制为准,一般为 12-24 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 期限为 3-12 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负责人商定。 请注意,如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未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 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的官方证明文件(如学校官网截图,与导师 往来邮件等)予以说明,并作为邀请信/入学通知附件一同提交。 9.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 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 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 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 关规定执行。 10.是否可申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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