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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人员调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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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 主题 : 人员调动 起草 : 行政人事部总监 – 刘岚 审阅 : 行政委员会 起草日期 : 2009年6月 生效日期 : 2009年6月10日 批准 : 总经理 – 张权 政策编号 : HR /CB/301 抄送 : 各部门经理/总监 页数 : 1-1 致 : 酒店全体员工 参阅 : I 目的 此政策阐明酒店各部门岗位之间,员工的职务调动的规定及程序 II 政策 酒店因工作的需要和员工个人素质原因,可对员工的职务、岗位、薪酬方面进行调整。 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含主管级)工作调动可由酒店安排,也可由员工个人向行政人事部申请,主管级以上员工的工作调动只能由酒店安排,个人不得申请。 个人申请的员工须在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工作表现良好,并符合新岗位任职要求。提出申请时需写《个人申请》。被调动员工的工资级别按调动后岗位的相应工资级别执行;同级同岗的平行调动不需有期如调动涉及晋职情况的,参照晋职制度执行。 如有职位空缺,部将发布内部招聘信息。有意进行调动的员工须与其部门领导讨论调动的可能性。 如部门同意调动,报部并填写。会用人部门对员工进行面试。用人部门将确定是否接收。 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 主题:人员调动 起草 : 行政人事部总监 – 刘岚 审阅 : 行政委员会 起草日期 : 2009年6月 生效日期 : 2009年6月10日 批准 : 总经理 – 张权 政策编号 : HR /CB/301 抄送 : 各部门经理/总监 页数 : 1-1 致 : 酒店全体员工 参阅 : 一旦决定录用,原部门和用人部门需共同商定调动人员的离职和到职日期,并填写部门内部的调动,由行政人事部将被调动资料存档即可,如需换领服装则开具《制服换(发)通知书》到布草房换取制 政策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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