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蒙教育胸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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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蒙教育及旗下部门胸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展示企业形象,便于相互沟通,增强全体员工自我约束力,特制定本制度。
2 管理职责
1.各部门胸卡统一由典蒙教育办公室制作、发放、监督、管理。典蒙教育所属各部门的胸卡制作、发放、监督、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专人监督。
3 胸卡分类
胸卡临时分为悦贝儿早教中心胸卡、悦贝儿幼儿园员工胸卡、典蒙教育胸卡两类。
4 胸卡制作
4.1下列员工须及时申请办理胸卡
(1)试用期(新报到)员工;
(2)试用期满后转正的员工;
(3)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员工;
(4)临时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5)损坏或丢失胸卡的员工。
4.2 员工需办理胸卡时,由本人填写胸卡制作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典蒙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予以制作;
4.3已有胸卡的员工在领用新卡时,须交回旧卡。
5 胸卡佩戴
5.1 胸卡是典蒙教育的标志,凡典蒙员工在岗期间(包括上下班乘坐班车期间)、学员培训期间、贵宾来访期间都必须佩戴胸卡。
5.2 胸卡必须佩戴在胸前,不允许将胸卡放在上衣口袋里或衣服里面。
5.3凡属典蒙教育及旗下部门新报到员工两日内到各部门管理办公室办理胸卡制作事宜。
6 胸卡管理
6.1胸卡使用期限
直接从事教学活动员工胸卡使用期限为半年;不直接从事教学活动的员工,胸卡使用期限为一年。在使用期限内胸卡出现损坏现象,视为非正常损坏;在使用期限外胸卡损坏,视为正常损坏。
6.2 胸卡损坏及丢失的处理
6.2.1员工必须爱惜胸卡,若胸卡损坏或丢失,必须写明理由,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典蒙教育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制作,发放新卡。
6.2.2胸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一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由持卡人向典蒙教育办公室交纳胸卡制作工本费10元。
第二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向典蒙教育办公室交纳胸卡制作工本费10元,并罚款50元。
第三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扣除奖金、记过、留用查看直至除名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6.2.3 正常损坏无须交纳工本费。
6.3 典蒙教育办公室、各部门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胸卡佩戴情况。
6.4 在工作时间内,凡被查出未佩戴胸卡者,每次罚款10元。
典蒙教育办公室、各部门须将胸卡罚款金上交所在部门财务处。
6.5员工调离、辞职、离职时,需将本人胸卡交回其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典蒙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2011年4月20日起实施,
附件:胸卡制作申请单
附件: 胸卡制作申请单
[ ]年 第 号
人力资源部:
兹有 等 位同志到你处办理制作胸卡事宜,请予接洽!
具体情况如下: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制作原由
(试用/转正/损坏/丢失/换岗) 办理次数 胸卡类别 管理负责人签字:
部门名称及印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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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9-8118916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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