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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自动检查计画-阳明大学.doc

发布:2017-06-25约1.39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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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 九十學年度第三次環安委員會通過 依據: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七十四條。 目的: 藉由定期主動檢查安全衛生事項,預先發現不安全與不衛生因素,並設法消除或控制,以防止災害發生,保障人員安全與健康。 改進不安全與不衛生的工作環境、機械設備及動作行為,宣示校方關心教職員工生的安全與健康 環安組網址.tw/esd/ 各單位主實施,紀錄。 第一種 壓力容器 定期檢查 (第三十三條) 每月 本體有無損傷。 蓋板螺栓有無損耗。 管及閥等有無損傷。 第二種 壓力容器 定期檢查 (第三十五條) 每年 內面及外面是否顯著損傷、裂痕、變形及腐蝕。 蓋板凸緣閥旋塞等有否異常。 安全閥、壓力表與其他安全裝置之性能有否異常。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重點檢查 (第四十四條) 初次 使用前 確認胴體、端板厚度是否與製造廠所附資料符合。 確認安全閥吹洩量是否足夠。 各項尺寸、附屬品與附屬裝置是否與容器明細表符合。 經實施耐壓試驗無局部性之膨出、伸長或洩漏之缺陷。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小型壓力容器 定期檢查 (第三十六條) 每年 本體有無損傷。 蓋板螺旋有否異常。 管及閥等有否異常。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高低壓電氣設備 定期檢查 (第三十條) (第三十一條) 每半年 高低壓受電盤及分電盤(含各種電驛、儀表及其切換開關等)之動作試驗。 高低壓用電設備絕緣情形,接地電阻及其他安全設備狀況。 自備屋外高低壓配電線路情況。 機械設備 檢查種類 週期 檢查項目 備註 乾燥設備及其附屬設備 定期檢查 (第二十七條) 每年 內面、外面及外部之棚、櫃等有否損傷、變形或腐蝕。 危險物之乾燥設備中,排出因乾燥產生之氣體、蒸氣或粉塵等設備有無異常。 使用液體燃料或可燃性液體為熱源之乾燥設備、燃燒室或點火處之換氣設備有無異常。 窺視孔、出入孔、排氣孔等開口部有無異常。 內部溫度測定裝置及調整裝置有無異常。 設置於內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配線有無異常。 局部排氣裝置、空氣清淨裝置及吹吸型換氣裝置 定期檢查 (第四十條) 每年 氣罩及導管及排氣機之磨損腐蝕凹凸及其他損之狀況及程度。 導管或排氣機之塵埃聚積狀況。 排氣機之注油潤滑狀況。 導管接觸部份之狀況。 連接電動機與排氣機之皮帶之鬆弛狀況。 吸氣及排氣之能力。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局部排氣裝置內之空氣清淨裝置 定期檢查 (第四十一條) 每年 構造部份之磨損、腐蝕及其他損壞之狀況及程度。 除塵裝置內部塵埃堆積之狀況。 濾布式除塵裝置者、有濾布之破損及安裝部份鬆弛之狀況。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局部排氣裝置或除塵裝置 重點檢查 (第四十五條) 於開始使用、拆卸、改裝或修理時。 導管或排氣機粉塵之聚積狀況。 導管接合部份之狀況。 吸氣及排氣之能力。 其他保持性能必要事項。 前項未列舉之機械設備,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實施安全衛生自動檢查。 本計畫經環安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自動檢查作業流程圖 1 各系科所據以定期主動實施檢查 檢查合格製作紀錄 停止操作 進行改善 修訂 機具、設備異常 紀錄自存乙份備查 交環安組乙份存查 檢查內容窒礙難行 各系科所訂定適用之自動檢查項目 陳報單位主管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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