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1—24小企业会计准则.ppt

发布:2017-04-17约1.24千字共3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与新旧科目衔接 ;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P24-27;政策发文;第一讲:概 述;发布实施情况;财政部(纵向深入,抓好宣传、培训,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协调) 国家税务总局(引导建账、建制,调整征收方式,强化自身学习) 工商总局(利用年检引导执行)                   银监会(两套准则皆可,视为核算规范);制定必要性;新准则的主要特点;(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具体如下:;(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依据考虑税法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六)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七)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八)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九)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十)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 ;属小企业,且执行小企业准则,可享受税收优惠;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 ;第二讲:关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 ;;;第三讲:新旧衔接 ; ;; ; ; ; ; ; 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2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做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工作,现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211/P020121115396786031270.pdf                                 财 政 部                               2012年10月29日 ;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