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第六章 进出口货物海运业务.ppt

发布:2016-11-01约3.99千字共2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六章 进出口货物海运业务 本章摘要: 进出口货物使用海运方式运输时,根据不同的贸易 术语,办理租船订舱也有所不同. 要求掌握: 1.如何订立买卖合同的运输条款 2.如何审核信用证的装运条款 3.进出口货物运输的程序 4.索赔的依据与原则 5.办理索赔的程序与手续 第一节 出口货物海运业务 一、合理签订运输条款 (一)CIF或CFR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1.装运期条款 (1)装运期必须订明年度及月份,要结合商品的 性质,选择合适的季节. (2)装运期与信用证的期限一起考虑 (3)不能接受一笔货物在短期内分批出运的条款 2.装运港和目的港条款 (1)出口货物的装运港,争取订立为”中国港口” (2)目的港争取为挂靠的基本港口或设备条件较好的港口 (3)目的港一定要明确,不宜采用”**地区主要港口” (4)在不以联运方式承办运输的条件下,一般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目的地的条款 3.出口转船条款 (1)如果货物要出口到没有直达船的港口,必须订明”允许转船”;对虽然有直达船的但没有固定船期或船期较长的港口,应力争订明”允许转船”. (2)对某些货量较大的商品或需要运往条件较差的港口时,应考虑港口吃水度和派船的可能性.合同中应订明”允许转船及分批装运” (3)凡是”允许转船”的货物,一般不能接受买方指定中转港,二程船公司和船名的条件 4.装卸费负担条款 按国际惯例,以CIF或CFR成交的出口货物,由卖方 支付运费以及一切卸货费用.但由于世界各港口对 此解释不同,为避免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划分. 5.签订运输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不能接受合同中规定限期运抵目的港的条款 (2)不能接受指定船舶或限制航线的条款 (3)不能接受指定装卸码头和仓库的条款 (二)FOB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FOB条件的出口合同起运港只能订为中国国内港口 在中国港口装货所发生的理货费用由船方申请理货和收受货物,卖方不负担此项费用 在装卸费用问题上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指出,用到FOB变形的问题,但不管是以哪种形式,风险转移点仍然不变. 二、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若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审核信用证非常重要,一般重点审核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转船和分批装运等。 三、备货、报检 四、租船、订舱 在中国一般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所属的 中国租船公司来办理租船业务 五、货物集中港区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口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大宗货物可提前发货;直接装船货物,按装船时间将货物直接送至港区船边现装;对需特殊运输工具的特殊商品,应事先安排调运。 六、出口报关和装船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人必须备妥各种单据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人员对货物检验合格后,在货单上加盖放行章方可装船 在装船过程中,发货人应派人进行监装,随时掌握装船情况和处理装船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 七、装船通知与投保 八、支付运费:预付运费和到付运费 第二节 进口货物海运业务 现在中国海运进口货物一般多采用FOB条件成交。本节主要介绍FOB条件下的进口货物海运业务 一、合理签订运输条款 (一)贸易条件的选择 目前中方派船的海运进口货物运输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有FOB、FOBS、FOBST FOBS适合于大宗货物、钢材、铁板等 FOBST主要适合于大宗散装货物运输、如粮食、煤炭、矿砂等 (二)装货港 1.装货港的选择 一般应订明具体的港口,同时尽可能选择设备、条件较 好,装货速度较快和来往船舶较多的港口,避免笼统订 立港口,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由卖方选择的条款。 2.季节性港口 3.专用码头和指定码头 如果合同中有专用码头和指定码头交货条款,买方必须在 合同中订立滞期、速遣条款和卖方应提供安全装货泊位 等条款 (三)装运期限 (四)滞期、速遣条款 (五)进口货物转船 在签订FOB进口合同时,应注明可以转船 二、租船、订舱 大宗货物需整船装运;小批量杂货,大多向班轮公司订舱。一般均委托代理人来办理,在中国可以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其分公司来办理,委托人需填写联系单。填写联系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货名、重量、尺码、包装、件数要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买货条款”一栏要与贸易合同条款相一致 (3)贵重物品要列明其售价 (4)危险货物要注明危险品性质和国际危规的页码及联合国编号. (5)租船订舱联系单的内容必须与贸易合同完全一致 三、掌握船舶动态 主要包括船名、船籍、船舶性质、装卸港顺序、 预抵港日期、船舶吃水和该船所载货物的名称、 数量等方面的信息。 四、收集和整理单证 进口货物运输单证一般包括商务单证和货运单证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