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0-05-24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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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 40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新基、股东王邦明、秦宝林、杨德新、高继
业、李敏等6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管怀
兵等32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周新基、高继业、朱建军、郭金煌、秦宝林、杨德新、李敏、姚向阳、沈
加斌、徐锋、陈兵等11人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 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其中,20 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
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
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发行人”或 “九九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
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8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36万股,网上发行1,744万股,发行价
格为25.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0] 16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 “九九久”,股票代码 “002411 ”,其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1,744万股股票将于20 10年5月25 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站( )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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