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关于做好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pdf

发布:2020-02-22约1.65万字共39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 本科教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高等 教育强基创优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 (桂 政办发〔 2015 〕49 号)精神,决定开展 2016 年度广西高等教育 创优计划本科教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单 2016 年度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本科教学相关项目包括: (一)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括优质专业和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示范专业; (二)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三)自治区级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发展中心; (四)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项目); (五)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六)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平台;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优质本科专业。 1. 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业应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目标的达成度、社会的满意度都比较高, 获得国际国内权威组织认证或在我区处于领先地位,或者有潜 力在未来 3-5 年内成为全国一流的专业;有 2 届以上毕业生, 近 2 年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在 90% 以上。 2. 建设内容。 进一步凝练和培育专业特色,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专业 继续改善基础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实践教学装备水平,加强教 师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协同育人,保持较 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服务社 会发展的能力。 3. 申报和遴选限额。 每所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下同)可自愿推 荐 1 个专业申报,通过国际、国内权威组织认证的专业不受申 报名额限制。 计划遴选 10 个优质本科专业。 (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 1. 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应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并取得一定成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已经融入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建立了协同育人机制,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 融合, 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在创新创业方 面取得了重要成果,能够对学校创新创业文化建设起引领与示 范作用,属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同一个专业不能 同时申报优质本科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 2. 建设内容。 支持专业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 养方案,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深化人才培 养模式改革,建设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 同育人长效机制,建设“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习实训基 地;探索弹性学制,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条件;优化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编写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改革教 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考核;推动实 验室、研究基地及研发项目等向学生开放,实施协同育人;强 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建设;通过开展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教师创 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模式。 3. 申报和遴选限额。 每所本科高校可推荐 2 个专业申报,列入教育部系列卓越 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不受推荐数量限制。 计划遴选 20 个本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 (三)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1.申报条件。 每个团队成员应在 3 人以上,具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和经 验,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开设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或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重要成果,职称不限。 团队成员结构科学合理,能够覆盖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环节, 能够有效推动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