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剖析.PDF

发布:2017-06-09约7.26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2 二、研究方向 2 三、学习年限 2 四、金融学院招生培养改革的说明 2 五、招生名额 3 六、报考条件 3 七、报名手续 3 八、考试与评价 3 九、录取 4 十、其他 4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 4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6 1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院博士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 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优异,并具有创新意识的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级金融 研究、教学和管理人才。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精深的专业知识和系统全面 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把握本专业领域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趋 势,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新性研究;熟练掌握一 至二门外语,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毕业后能在本专业和相关领域内胜任高 层次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或担任重要管理职务。 二、研究方向 金融学专业:方向1: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方向2:国际金融;方向3:货 币理论与政策;方向4:证券期货;方向5:公司金融 保险学专业:方向1:保险学;方向2:精算学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方向1: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 信用管理专业:方向1:信用管理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金融学院招生培养改革的说明 1.我校自2010 年起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抵充学费后将获得不低于1.6 万元/年的资助(含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具体 改革内容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2.我院实行全国统考招收博士研究生,经两年学习、综合考试合格进入论 文阶段后,再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 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改革,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 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 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金融学院在招生培养上采取系列改革措施。 具体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内容如下: (1)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专业实行统一考试、统一排 名、择优录取; (2)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 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 (3)除学校发放的博士生津贴外,金融学院将为博士生提供补充津贴,原 则上学校、学院以及指导教师总计每月向每个博士生提供的生活津贴在1600 至2000 之间; (4)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 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 (5)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 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2 五、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 名(含硕博连读生名额)。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 年或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 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 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2 年 10 月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 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其中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