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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完善的中期报告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通过司法途径保障环境权益和生态安全。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立法完善也在逐步推进中。本篇中期报告将针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完善的现状进行分析。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其中,《环境保护法》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战略全局,赋予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法》和《民诉法》则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和实施细节。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进展
自2012年《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 立法机构积极推进
自2015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次向立法计划中增加了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2020年将会正式颁布。
2. 地方立法积极跟进
随着立法进程的推进和政策的宣传,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探索本地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例如,上海市和深圳市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颁布了本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
三、立法完善的问题和展望
尽管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 立法体系不完整
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例如,《行政诉讼法》和《民诉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较为简单,无法适应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为了更好地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
2. 司法实践不足
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相对较少,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考量。此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也有待提高。
展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未来,我们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我的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需要提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 加强司法实践
需要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认知和实践工作,探索更加相配套的司法机制,满足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需要,增加案件的归纳和概括性。
3. 增加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
要加大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加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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