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恒温培养箱使用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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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恒温培养箱使用规程
目的: 建立电热恒温培养箱的使用操作规程,确保电热恒温培养箱的正确使用。
2. 依据: 《电热恒温培养箱使用说明书》。 3.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HHV11和DHP781型电热恒温培养箱的使用 。 4. 职责: QC微生物检验员、无菌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程序: 5.1. 使用前的准备: 5.1.1. 培养箱应放置在平整的地方。 5.1.2. 当试验前将试验物品放入培养箱后,将玻璃门与外门关上,并将风顶活门适当的旋开。 5.1.3. 使用前将电源插座按规定安装,其上偏脚必须有效接地。 5.2. 使用方法: 5.2.1. 接通电源,开启电源开关。红色指示灯亮表示电源接通,加热器开始工作。
将控温旋纽调至所需温度。 5.2.3. 白色指示灯亮,表示已达到控制温度,加热器停止工作。
当箱内温度低于控制温度时,红灯亮,加热器开始工作。
5.2.5. 白灯与红灯交替亮灭,即能自动控制所需温度。 5.2.6. 在通电使用时切忌用手触及箱顶两接线柱和箱体侧或箱顶部的电气箱内的电气元件。 5.2.7. 电源线不可缠绕在金属物上或放置在潮湿的地方,必须防止橡胶老化导致漏电。 5.2.8. 试验物放置在箱内,不宜过挤,必须留出空气自然对流的空间,内室底板因接近电热器,故不宜放置试验物,在试验时应将风顶活门适当旋开,以利于调节箱内温度。 5.2.9. 使用完毕须将电源全部切断,经常保持箱内外的清洁。 6. 附:电热恒温培养箱使用记录 ZL0067 00。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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