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般 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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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6-16 Tag: 点击: 159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顺应国际高中课程改革潮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已成为国家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4个实验区之一,从2004年秋季开始全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为了保证全省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我省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为加快建设基础教育强省、为培养与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2004年-2007年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实验教材的验证实验,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二)完成全省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订和实验,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三)制订我省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管理课程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五)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六)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七)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全面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实现全省高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坚持全面进入、分类指导的实验工作原则 鉴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础和条件的差异,对我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1、高一年级不少于4个教学班,学生班额在50人左右;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具有从高二年级开始的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实验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高中新课程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6、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7、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学研究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8、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9、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良好的校风和改革的氛围。
(二)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二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模块;
3、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
6、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7、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8、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9、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一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第二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3、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2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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