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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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
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
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
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今年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 。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 类B 类C 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C 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 类:理工类各专业
B 类: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C 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及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
二、招生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
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 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
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含)
以上者;
4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
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拔尖学生2-3 名参加
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
前确认)
B 类: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根据教育部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文件精神,我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试点
开展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 在“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培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
务国家重大专项的航空发动机高端人才。
符合 A 类报名条件之一,且对飞行器动力领域有浓厚兴趣、满怀航空报国之志的优秀
学生。
C 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及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文
理兼招)
具有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 A 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者:
1、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并经我校专
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6、高中阶段获得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含)以上者;
7、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学
生2-3 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2 年12 月15 日开始,到2012 年12 月28 日截止。
(1)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选择北
航,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 ) 登录北航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北航自
主选拔中学推荐表》。
2、装订邮寄材料:2012 年 12 月31 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 纸)寄至北航
招生办公室(请勿迟送):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 )《北航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填写班主任评语和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
章;
(3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的考生均需提交《个人申请报告》,报告需本人手工撰写,主要
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今后设想等;
(5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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