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 (拟出让范围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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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
(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红晶石评报字[2017]第013 号 总第2540 号
评估对象: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
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
评估委托方: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 “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
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根据
国家及安徽省的相关规定,需对 “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
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进行
评估。本评估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方提供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公平、
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7 年12 月31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参数:采矿许可证面积2.5485 平方公里,拟出让范围面积为0.7727 平方
公里;评估保有资源储量水泥用石灰岩 (122b+332+333 )4948.91 万吨,建筑用石灰
岩(122b )1417.90 万吨 (522.28 万立方米)、建筑用闪长岩矿(122b )691.40 万吨
(238.03 万立方米);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水泥用石灰岩4948.91 万吨,建筑用石灰岩
1417.90 万吨,建筑用闪长岩691.40 万吨;设计损失量:水泥用石灰岩173.03 万吨,
建筑用石灰岩50.36 万吨,建筑用闪长岩21.10 万吨;采矿回采率97%,废石贫化率
2%;评估用可采储量水泥用石灰岩4632.60 万吨,建筑用石灰岩1326.51 万吨,建筑
用闪长岩650.19 万吨;生产规模510 万吨/年 (水泥用石灰岩 360 万吨/年,建筑用
石灰岩100 万吨/年,建筑用闪长岩50 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14.04 年(其中基建
期0.5 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3.54 年);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12015.36 万元;单位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
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总成本22.85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21.36 元/吨;产品方案为水泥用石灰岩原矿破
碎后的碎石料和建筑用石灰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石料)经破碎筛分后形成各种规
格粒度产品,水泥用石灰岩原矿销售价格为不含税价 31.54 元/吨,建筑石料 (建筑
用石灰岩矿和建筑用闪长岩矿)原矿销售价格为不含税价31.54 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
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怀宁上峰
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
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评估基准日价值为13723.9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柒
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按各矿种销售收入比例分割,水泥用石灰岩矿评估基准日
价值为9619.42万元,建筑石料 (建筑用石灰岩矿和建筑用闪长岩矿)评估基准日价
值为4104.54万元。
经估算,“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
灰岩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评估值为9032.99万元,
大写人民币玖仟零叁拾万贰万玖仟玖佰元整,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5667.62万元,建筑石料 (建筑用石灰岩矿和建筑用闪长岩矿)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3365.37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水泥用石灰岩矿:怀宁县扁担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往曾进行价款处置,
但仅处置评估服务年限为30年的资源储量,尚有部分资源未进行处置;另外《开发利
用方案》设计较原价款处置时有新增可采储量;水泥用石灰岩矿本次评估应交纳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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